常德经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2024-05-20 00:00

为提升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质效,加快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常德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常政办函〔2024〕9号) 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为确保规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规范整治,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垄断、服务不优的问题;解决行政审批中介选取不公开透明、性价比不高的问题。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活动,即开展行政审批时,由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审批受理条件的服务。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排,调减一批。全面摸排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对违规设定或无法律法规依据自行设定、无实际需求长期保留、应调减但未实际调减、将单个事项拆分为多个事项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调减。

(二)征集线索,查处一批。通过网络、信访、热线等渠道,广泛征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线索交区优化办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法律法规,与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利益输送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三)整章建制,规范一批。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责,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依法制定和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指导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理、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综窗服务,优化一批。严格按照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办理的要求开展服务。设立综合窗口,按照受审分离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全面推广应用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一律通过该平台购买服务。

四、整治步骤

(一)整治启动阶段(2024年5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工作责任,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探索建立并启动中介服务综合窗口受理运行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20日 — 5月25日)。各责任单位重点对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情况、中介服务收费情况、中介服务要素公开情况等三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自纠表。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5月26日 — 5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建立问题线索处理机制,明确专人专责,细化转办流程,对自查自纠或公开征集发现的问题建立统一的工作台账,形成问题 整改清单,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四)整章建制阶段(2024年6月1日 — 6月10日)。动态调整常德经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责任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调整情况,结合市党政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情况,重新梳理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报区企业服务中心备案。各责任单位根据《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办法》(湘政办发〔2023〕38号)要求,统一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11日 — 6月25日)。各责任单位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举措、取得的成效汇总,于6月25日前报送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709764486@qq.com。

五、责任分工

(一)区纪工委:参与联合整治督查,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公 职人员与中介服务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产业发展局: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报送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推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依法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财政金融部:负责将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事项纳入财会监督内容,负责中介超市的推广应用工作,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以外的,都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

(四)市场监管部:根据相关部门需求,依法提供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依法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秩序。

(五)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调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工作,编制发布《常德经开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探索设立综合窗口,切实做到受审分离,拓展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咨询导办能力。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督办企业群众关于中介服务的投诉办理工作,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工作成效进行跟踪评价,并纳入营商便利度测评内容。

(六)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中介服务制度,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建立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工作专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强化工作协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规范整治工作责任,明确本部门、本系统的整治工作任务,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做好协调、调度工作,及时解决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三)严肃督查问责。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对各阶段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周调度,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严重不作为、工作不力,影响整治工作整体推进的单位和个人,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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