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0-12-24 00:00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5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全面推进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统一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南自贸区)和省内未纳入湖南自贸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未纳入湖南自贸区的国家级园区),对我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建立清单管理制度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全区各涉改部门要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由省、市有关部门作为审批机关的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我区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力争在我区开展试点。对我区承接中央层面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我区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压实监管责任,确保改革试点成效。

  三、分类推进审批改革

    (一)直接取消审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湖南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二)审批改为备案。原则上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三)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有关主管部门应将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将企业承诺内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

    (四)优化审批服务。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许可证件有效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一)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明确经营范围与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将需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精准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

    (二)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有关部门要加强涉企经营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并记于企业名下,与省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有关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

    (三)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举措,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要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录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要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要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四)坚持依法推进改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决定的调整情况,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认真制定细化本部门配套措施,完善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配套措施稳妥实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强化工作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主动担当。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证照分离”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和措施,着力对标“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精准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管委办公室(法制)作为“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牵头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工,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其他涉企配套改革。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把行动落实到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工委管委工作要求中去,进一步推进涉企审批服务便利化、信息化,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

    (二)扩大宣传,强化培训。要积极宣传改革的内容和重大意义,利用各种形式,将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的“证照分离”事项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向社会及时公开,引导企业尽快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增强获得感。要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使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把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作为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头等大事,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密切跟踪改革试点进展,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及时完善政策举措,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要加强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要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 对积极作为、推进迅速、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要分析研究、加强指导、集中解决,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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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座落于常德市东南角,原为德山经济科技开发区。德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新中国成立后德山即为常德市的工业基地,至1992年成立德山经济科技开发区时,已建成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国家落户德山的大型企业有常德纺织机械厂、常德棉纺织厂、常德七一机械厂等。20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更名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全区共有规模工业企业232家,限上三产与规上服务业企业118家,高新技术企业106家,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平台)47个。吸引了中国中车、中国邮政、中国建材、中国中药、华电集团、复星集团、恒安集团、三一集团、中联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在此投资兴业,逐步形成了“两主一特”产业发展格局:即轻工纺织产业和新能源材料产业两大主导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一个特色产业。先后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绿色园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荣誉称号。2023年成功获批省级化工园区,常德储能材料产业集群顺利通过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初赛。2023年,常德经开区围绕“五好”园区创建目标砥砺奋进,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383.89亿元,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3.4亿元,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269亿元(含烟草产业园)。在商务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常德经开区排名第80位,在全省10家国家级经开区中排名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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