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生物医药及相关产业千亿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打造专业园区。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和前沿生物技术,着力构建创新生态活跃、基础设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体系,重点建设湖南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湖南微生态健康产业园和常德中药库,形成“一区一园一库”的生物医药产业功能布局。
二、引进创新合作平台。对引进投资超过500万元(不含土地有关费用)的生物医药研发平台、专业检测机构等项目,按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 鼓励研发和引进新产品。对研发和购买引进获得批准文号,在我市进行生产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新产品,根据其批准类别给予相应补助:
(一)对化学药1类、2类、3类、4类、5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
(二)对预防和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2类、3类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的补助;对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1类、2类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补助;
(三)对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分别给予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
(四)对国内首创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
(五)对国内首创的特殊化妆品,每个品种给予10万元的补助。
四、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属国内同品种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另外补助100万元。奖补资金实行市、县分担,其中财政省管县(市)按市、县(市)4:6比例分担,市辖区按市、区6:4比例分担。
五、推进常德中药库建设。鼓励企业建立本土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中药标本馆。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库存量不少于100个品种、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中药标本馆馆存量不少于1000个品种、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并建立种植、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的本地生产企业,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补助。
六、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国内销售平台采购本地生物医药产品,超过500万元的按采购额的0.5%给予补助,一年一结算。对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统一(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药品,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80万元、60万元、60万元补助;对获得以上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医疗器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30万元、30万元、30万元补助。
七、 促进临床试验和临床评价。鼓励以医疗机构为主体,联合高校院所、创新企业共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对获得国家临床试验基地备案的医疗机构,给予20万元补助;对为本地企业开展药品研发提供临床试验服务的医疗机构,完成一个品种给予10万元补助;对为本地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研发提供临床试验服务的医疗机构,完成一个品种给予5万元补助;对为本地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研发提供临床评价服务的医疗机构,完成一个品种给予3万元补助;每个医疗机构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八、强化人才支撑。对生物医药领军人才、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子女)就业、住房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支持在常高校开设生物医药学科与专业,培养生物医药专业人才。生物医药专业学生在常实习被企业录用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给予实习补助,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月1500元,补助时间为6个月。
九、开展对外交流。与国内知名协会、联盟在招商引资、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引进全国性专业化的生物医药展会、峰会、论坛、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国家级层面的按照600元/人、天(一类会议费标准)补助,省级层面的按照530元/人、天(二类会议费标准)补助。
十、提升服务水平。企业注册产品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属地财政全额给予补助。推进药品、化妆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改革,全方位做好跟踪服务。落实审慎包容监管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生物医药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和指导,保障生物医药产品质量安全。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在常德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其提交的申报资料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认定。本政策措施与我市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招商网络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座落于常德市东南角,原为德山经济科技开发区。德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新中国成立后德山即为常德市的工业基地,至1992年成立德山经济科技开发区时,已建成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国家落户德山的大型企业有常德纺织机械厂、常德棉纺织厂、常德七一机械厂等。20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更名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全区共有规模工业企业232家,限上三产与规上服务业企业118家,高新技术企业106家,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平台)47个。吸引了中国中车、中国邮政、中国建材、中国中药、华电集团、复星集团、恒安集团、三一集团、中联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在此投资兴业,逐步形成了“两主一特”产业发展格局:即轻工纺织产业和新能源材料产业两大主导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一个特色产业。先后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绿色园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荣誉称号。2023年成功获批省级化工园区,常德储能材料产业集群顺利通过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初赛。2023年,常德经开区围绕“五好”园区创建目标砥砺奋进,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383.89亿元,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3.4亿元,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269亿元(含烟草产业园)。在商务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常德经开区排名第80位,在全省10家国家级经开区中排名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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